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征求《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》和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》意见的函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征求《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》和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》 意见的函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、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,内蒙古、吉林、长白山、龙江、伊春森工集团:
为做好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,我司委托局华东院和局规划院,对《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》和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》进行了修订,现请你单位对修订后的2个技术规程提出修改意见,于2021年3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司。
附件:1.《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
2.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
2021年2月8日